​滨州发布通知:保障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2020-02-19 14:45:00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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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9日讯 2月18日,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运输生产生活必需物资及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快速通行,滨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保障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保障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运输生产生活必需物资及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快速通行,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对携带下列证件之一的车辆人员,登记车牌号,体温正常的车辆人员优先快速通行。

  1、省内各市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安局制发的“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

  2、交通运输部规定全国统一式样,企业或驾驶员自行下载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应急保障类);

  3、省交通运输厅规定式样,企业或驾驶员自行下载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重要物资类);

  4、交通运输部规定全国统一式样,企业或驾驶员自行下载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

  5、省领导小组规定式样,由车辆所经过的省内第一个疫情防控检测站填写的省内24小时有效的《山东省疫情防控货运车辆检查单》。

  以上要求,要坚决贯彻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