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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0日起,“滨州交警队长”正式升级成为“滨州交警随手拍”

2022-03-11 10:10:1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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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1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公安怎么办”解放思想大讨论暨“在知爱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提高系统操作顺畅度、提升视觉效果和用户体验,更好的服务群众,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系统运行时可优化项进行了梳理汇总,对“滨州交警队长”进行了升级改造,“滨州交警队长”正式更名为“滨州交警随手拍”。

  车行滨州大街小巷,遇到加塞、逆行、违停……通过“滨州交警队长”举报,及时制止、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是滨州市民的一种选择,也是滨州交警一种常态工作方法。2020年7月1日“滨州交警队长”上线以来,线上受理、流转、处置举报线索17130件,开启了“警民共治”的新篇章。自3月10日起,“滨州交警队长”正式升级成为“滨州交警随手拍”,继续守护大家的平安出行路。

  01.什么是“滨州交警随手拍”?

  “滨州交警随手拍”的性质依然是惩治违法、监督执法、整改隐患的随身利器,更是服务群众、疏堵保畅的“隐形交警”。

  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滨州交警”微信、“滨州交警随手拍”小程序、“滨州微警务”微信三种方式登录使用。

  02.如何举报?

  任选上述3种方式,进入“滨州交警随手拍”主页面,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相关规定”。

  03.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能举报?

  重点道路交通隐患线索

  危险及事故多发路段隐患;道路交通设施隐患(信号灯、交通护栏、交通标识标牌、视频监控等);占道施工安全隐患;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隐患;接送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线索

  涉嫌酒驾醉驾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客运车辆、校车、面包车“三超一疲劳”;危险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严重超载;假牌假证;使用“黑校车”接送学生;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其他线索

  发现交通民警辅警在执勤执法、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态度差、冷横硬推拖、违法违纪、乱收费、勾结“车虫子、证贩子”等问题。

  04.对于举报有什么具体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类

  举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需为滨州市所辖范围内,举报人要按照平台要求提供隐患道路名称,现场视频、图片,并通过文字简述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原因和事实,经交警部门平台审核确实客观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将严格落实整改制度,提请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补缺补漏,消除安全隐患。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类

  应当按照举报平台要求表明身份、联系电话等,交警部门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客观真实存在,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应当清晰、准确反映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驾驶人、违法事实等信息特征。

  公安交警执法类

  举报人举报执勤民警辅警执勤执法不规范、违规办理各项业务、态度冷横推拖等问题的,要以事实为依据,提供的视频、图片、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完整,严禁擅自修剪加工。

  同一违法多次举报

  同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收集举报线索的方式方法

  严禁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恶意举报

  举报人恶意或者虚假举报、干扰执法执勤相关人员、扰乱社会秩序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05.举报有奖励吗?

  举报人提供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线索一经交警部门查处后,滨州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给予回复,并适时推出不定额的红包奖励。举报人优先被评为在全市(县、区)文明交通监督员、文明交通之星、交警系统执法执纪监督员等。(通讯员 盖嵘嵘)


责任编辑:赵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