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开展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2019-03-23 09:28:00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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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3月20日市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开展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3月20日至5月20日全市范围内将开展火灾警示教育、隐患整治、督导检查等系列活动,切实加强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将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与守法意识,并及时查处和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加强与柴草烧荒火灾相关的农业、林业、交通、城管等部门行业监管,合力整治火灾隐患。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社区(管区、片区)、村(居)网格员层级管理、信息直报、快速便捷、高效联动的火灾防控机制。公安、消防部门将加强联防联动,119指挥中心在接到火灾报警的同时,将警情信息同步推送至110指挥中心,公安机关及时到场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市安委会将组织明察暗访组,深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以及社会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措施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警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周对全市火灾数量与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火灾数量与损失排在全市前3位的县(市、区)以及排在前10位的乡镇(街道、园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连续2次排在前3位的县(市、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市区长(主任),对连续2次排在前10位的乡镇(街道、园区),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镇长(主任)。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