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鲁网11月15日讯 11月14日,滨州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会议,就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海滨参加会议并讲话。省公安厅安全生产驻点监管组领导受邀参会。
张海滨强调,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级公安机关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发动各类群防群治组织,对可能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集中开展宣传,落实有奖举报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要查处破获一批案件,加大道路查缉力度,强化信息线索收集,力争破获一批涉烟花爆竹的案件。要做好公安机关职责监管任务,突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安全管控,加强对易制爆物品的管控,确保绝对安全。
会议还对滨州市治安基础要素管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
据了解,为做好全市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涉烟花爆竹案事件的发生,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交通、供销、生态环境、住建、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查处一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处理一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和单位,收缴销毁一批非法烟花爆竹,杜绝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公共安全。
全市公安机关将依托乡镇政府(办事处)、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镇(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的方式逐村(居)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确保不遗不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公安机关鼓励群众拨打110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犯罪活动,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安排专人认真查证,情况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通讯员 张锦程 周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