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确保11月底前见成效

2019-11-04 10:38:00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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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4日讯 11月1日,滨州市纪委市监委召开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推进会议。滨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月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冠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抓紧抓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刻认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紧迫性,严格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时效意识,倒排工期,以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会议指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把查和改结合起来,把整和治贯通起来,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确保11月底前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参与作用,让群众成为专项整治的“知情者”、整治效果的“裁判员”。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建设,及时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可操作、能执行的制度,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成长效。

  会议强调,滨州市纪委市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联系单位及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牢牢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行业系统主管单位的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坚决防止变样走调或者层层加码,坚决防止将应由本级部门整治的责任甩给基层。

  会上,传达了省纪委省监委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调度推进会议精神,滨州市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各主责部门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滨州市纪委市监委、市审计局负责同志;专项整治各主责部门负责同志、联络员;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有关室办、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