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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五人伪造核酸检测证明被滨州公安行政拘留

2021-02-03 08: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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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3日讯 2月2日,滨州公安依法查处一起使用伪造核酸检测证明案件,行政拘留5人。

  1月31日16时许,滨州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埕口派出所联合企业保卫力量,对进入鲁北工业园区的入鲁返鲁人员、车辆安检检查时,发现来自辽宁省葫芦岛市的货车司机刘某等5人出示的核酸检测报告存在伪造嫌疑,迅速启动联勤联动处置机制,对伪造核酸检测报告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该5名货车司机无视疫情防控要求,使用伪造的核酸检测证明应对检查,扰乱疫情防控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5名司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滨州公安提醒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规定返乡者需持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这意味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成为跨区域活动的“硬通货”。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打起了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的歪主意。有人为了省事,嫌去医院进行检测麻烦,于是就找人通过打印等方式伪造假的证明;还有人嫌核酸检测需要花钱,为了省下这笔费用,干脆找人弄张假的证明。

  不管是上述哪种情况,都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不仅如此,如果持伪造的核酸检测证明的当事人确诊是新冠肺炎病例或病原携带者,其行为属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可能会被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而帮助其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的机构或个人,也有可能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疫情防控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核酸检测也同样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千万不要视其为儿戏。更何况,现在核酸检测的成本越来越低,出具检测结果的时间也越来越快,完全没有必要铤而走险,弄虚作假。(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晓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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