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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制定滨州市城市管理条例 巩固“创城”成果

2016-02-18 17:4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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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滨州市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做了一系列的重要工作,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滨州市人大代表王树林接受记者采访

  鲁网滨州2月18日讯(记者 孙松) 2015年滨州市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做了一系列的重要工作,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为此,滨州市人大代表、滨城区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树林建议制定滨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巩固国家卫生城成果,使城市管理有章可循。

  王树林告诉记者没有专门法规是困扰城管执法的最大问题,目前城管执法依据涉及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所规定的内容,执法依据过多,内容繁杂。通过立法,能够达到以法治市的目标,同时也可以规范城管人员的职责权限、规定管理对象的法律底线和违法成本,规范与专业部门的法律关系。而且通过立法也可以解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怎样维护国家卫生城成果,这是我在‘创城’后一直在考虑的事情,也多次和城市管理局进行交谈,并且借鉴了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通过立法将城市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权责明细的城市管理格局。我建议制定滨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使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初审编辑:bz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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