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全面执行山东省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日前记者从滨州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山东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滨州市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此次调整新增中药饮片467个(含传统中药饮片458个,精制中药饮片9个)、医疗机构制剂11个纳入滨州市医保支付范围,拓宽了群众医保用药范围,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
根据规定,纳入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按照乙类药品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15%,《目录》内医疗机构制剂直接以前期备案时报送的销售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确保价格透明公正。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仅限于在生产该药品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调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时支付。调剂使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向属地医保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包括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请、备案批件、使用说明书及制剂定价材料等,经县市区医保部门初审,市医保部门复审后,依规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本地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对前期已纳入滨州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但未纳入该《目录》的品种,为保障用药的连续性,设置过渡期,2026年12月31日前医保基金继续支付,确保政策平稳衔接。
责任编辑:范贵勤
新闻关键词: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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