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推出13条优化调整稳就业举措

2023-08-21 14:00:58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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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滨州市印发《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13条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因时因势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进一步稳生产、稳岗位、稳预期。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通知》明确,健全市县两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机构,落实议事机构工作规则,优化协调机制,开展《“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中期评估》,强化财税、贸易、产业、投资等政策与就业联动发力。围绕优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实施“就业反哺”行动,将186名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纳入就业服务专员,“一企一策”开展政策宣传、岗位收集、送工上岗“就业链式服务”。

  聚力企业稳岗扩岗

  《通知》规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按规定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支滨扶建”十大推进行动,稳定扩大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招募规模,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市属企业新增岗位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招收比例不低于60%。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不重复享受。

 强化困难人员就业帮扶

  《通知》明确,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2.86万个,优先安置急需岗位的“4+2”类人员。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二孩妈妈”等纳入城乡公益岗安置范围。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补贴资金。

责任编辑:杨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