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指南

2022-06-01 10:14:17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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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券发放活动指南

  为有效激发全市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快速拉动汽车消费,加快推动汽车消费市场复苏回暖,5月25日,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出台《滨州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大力开展汽车零售行业促消费活动,有关活动指南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个人消费者在滨州市购买新乘用汽车(非营运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参与范围

  (一)汽车销售企业

  滨州市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具体企业名单由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确定(见附件)。

  (二)车辆条件

  活动期间,在滨州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以及以报废旧车购置两类新车(二手车除外)。

  (三)领券主体

  领取消费券时,手机GPS定位滨州(不限户籍、需下载注册云闪付APP),消费券发放期内在滨州市内购买乘用汽车(二手车除外)且在省内交警车管部门登记上牌的个人。

 三、消费券发放及使用

  (一)发放标准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1条至第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二)消费券申领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购车人于7月31日前,完成省内上牌,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搜索“2022年山东省政府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选择“滨州市”,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开票日期需在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2购车用户身份证

  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3车辆外观照片

  需含车牌,新能源乘用车车牌为绿牌。

  4机动车行驶证

  含主页和副页,新能源乘用车副页需标有“新能源”或“新能源/混”。上传驾驶证无效。

  5机动车登记证书

  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6报废旧车购置新车,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报废)。

  上传车辆资料审核通过后,逐批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申领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范围

  凡在滨州市纳统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住宿等单位均属于消费券使用范围(具体商户名单由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确定,可在云闪付个人消费券适用门店界面查看)。个人消费者可在以上企业用消费券进行购物、餐饮、燃油、汽车美容等各种消费。

  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

  3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4已发放的消费券,核销日期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目前,银联云闪付汽车消费券程序尚未开通,相关软件程序正在加紧测试中,预计6月中上旬将对消费者开放,平台开放后消费者可上传资料、等待审核、发放补贴。开放通知将在“滨州商务”等媒体公众号发布。本次活动补贴对象包括在5月22日至6月30日之间(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在滨州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的所有消费者,请广大消费者耐心等待开放通知。

责任编辑:赵新波
新闻关键词:消费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