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发布科学技术奖励决定 何燕成首个科技合作奖获得者

2020-09-24 09:29:00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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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4日讯 9月18日,滨州市政府印发《关于2019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对为滨州市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荣誉奖励。

  根据《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专家组初评、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议和市科技局审核,市政府批准,授予“COUP-TFII调控VEGFR3/NRP2信号通路参与胃腺癌淋巴转移的实验研究”等5项成果滨州市自然科学奖,其中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授予“炼厂加热炉烟气低温余热回收技术”等129项成果滨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等奖28项、二等奖46项、三等奖55项;授予何燕(青岛科技大学)滨州市科技合作奖。

  记者了解到,2019年度市科技奖评审工作,根据2019年10月滨州市修订出台的《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与原奖励办法相比,新《办法》取消了市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支持,推行推荐提名制、评审委托制和过程结果公示公开制,进一步规范了评审程序。市奖励办委托异地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初评,其中市自然科学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市科技合作奖初评按照专业(学科)进行分组评审。

  此外,调整了各奖项的比例设置,增加了奖项设置。新《办法》规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年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50项。授奖总数未变,但授奖各等次比例有所调整。其中,一等奖授奖项目数由不超过10%提高到不超过25%,二等奖授奖项目数由不超过30%提高到不超过35%。在此次评审中,一等奖数量达到了授奖项目总数的21%。

  此次,滨州市还首次进行了市科技合作奖的评审工作。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学院院长兼智能制造学院院长何燕教授团队,与位于邹平市的山东大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密切合作,取得多项成果和技术突破,极大地促进了纳米材料相关领域的科技进步,并助推合作企业跃升为山东省瞪羚标杆企业。何燕也成为首个滨州市科技合作奖获得者。

责任编辑:赵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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