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0-08-02 19: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8月2日讯 (记者 杨国永)记者从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落实滨州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保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公告。内容如下: 

  1.积极主动报备。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如果您14天内有乌鲁木齐、大连或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请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自主申报,瞒报必究,知情举报。 

  2.提前依规申报。中高风险地区入滨返滨人员要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所在村居、社区申报,瞒报必究,知情举报。 

  3.提高防控意识。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常锻炼,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4.科学合理膳食。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 

  5.及时问诊就医。坚持“双测温两报告”,体温异常要第一时间规范就诊,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马上到医院发热门诊筛查诊断,不要盲目自治,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合理安排出行。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按照规定向所居住的村居、社区报告。 

  7.依规申领山东健康码。出入公共场所主动出示山东健康码。 

责任编辑:赵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