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滨州市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2020-05-18 14:14:00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5月18日讯 日前,记者从滨州市交警部门获悉,按照省、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要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将为群众免费办理。

  自2020年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将不得上道路行驶,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使用全省统一的登记管理系统,按照业务办理顺序,依次生成号牌号码。这就意味着,号牌号码不是由人工确定,而是自动按照顺序生成。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非法中介和商家买卖号牌,以免上当受骗。电动自行车登记没有纸质行驶证,使用电子行驶证,车主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使用。

  同时,对于代驾使用的可折叠电动自行车,如果没有安装号牌的位置和条件的也可以办理,号牌自行安装即可。如果电动自行车出现整车编码弧形打刻或锈蚀无法完整拍照的情形,对于整车编码弧形打刻的,可以拍摄两张或多张照片,能够确保完整识别即可,或采用拓印的方式获取完整的整车编码。对于整车编码部位锈蚀的,能够现场识别确认唯一性的可以办理;锈蚀严重无法识别的,先不予办理。

  已经悬挂外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长期在山东省使用,应当申请山东省电动自行车号牌。

  此外,号牌如果需要邮寄,所需邮寄费用由所有人支付。所有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过渡期临时号牌的,在公众号登记系统里选择邮寄方式时,系统会提示交纳邮寄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申请。

责任编辑:赵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