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15件实事!滨州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供“硬核”保障

2020-02-21 19:4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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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1日讯 2月21日,滨州发布《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五件实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为进一步激励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 称“一线人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鲁办发电C2020J 40号)要求,结合滨州实际,着力办好十五件实事,包括建立关心关爱小组、开展职工关爱行动等多方面内容,切实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供“硬核”保障。

  (一)建立关心关爱小组。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 关心关爱小组,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关心关爱事宜。各有关医疗单 位要迅速建立对一线人员的关心关爱组织,发挥单位工会、共青 团等群团组织作用,组建志愿者队伍,及时了解掌握一线人员及 其家庭需求和困难,有针对性开展“多帮一”服务,为每户家庭提 供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总工会对赴 湖北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发放慰问金。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县市区)

  (二)开展职工关爱行动。一线人员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定期 为其家庭发放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直至疫情防控任务结束,市、 县两级总工会分级负责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对一线人员配偶,所 在单位可采取远程办公、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调休等方式予以 适当关心支持,满足其照顾老人、孩子等需要。通过线上“齐鲁 工惠"APP、市总工会心理服务公益热线(0543-2220107 )> 12355 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心理健康专家 团上门服务等方式,依托专业心理咨询师队伍,对有需要的一线 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心理检测、心理宣泄、心理咨询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三)建立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对一线人员直系亲属看病就 医,各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就医,安排专人予以协助, 提供便捷服务。需入院治疗的,在入院、转诊、异地就医方面开 通专用通道,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给予保障。需要住院照护的,一线人员所在单位采取志愿服务、爱心帮扶等方式安排照料服 务。援鄂一线人员直系亲属免除住院床位费。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团市委,各县市区)

  (四)加强家庭成员爱心照顾。对一线人员无人照看的高龄 老人、未成年子女,根据需要由所在乡镇(街道)统筹负责,提 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老人由所在村居、社区等协助安排托 管照顾,子女由所在学校安排送教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

  (五)落实休假休养待遇。所在单位要统筹保障一线人员必 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连续工作时间超过4周 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避免超负荷工作。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 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可根据需要提高体检标准、调整体 检项目。对参加援鄂医疗队的专家人才,一线人员中获得省级及 以上表彰的专家人才,直接发放“渤海英才卡”,纳入市级专家休 假考察和免费健康体检范围。赴湖北人员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 担,其他一线人员由同级财政承担。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六)优先纳入人才工程。一线人员符合申报泰山系列、齐 鲁系列等省级人才工程计划条件的,不受申报名额限制,安排专 人负责,全力支持申报,做好服务工作。申报参评省有突出贡献 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名额单列。 在2020年“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申报评选工作中,评选“十 佳滨州名医”“十佳滨州基层名医”时单列名额,评选“十佳滨州专 业技术带头人”时增加名额,不受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的分 配名额限制;2020年获得关于疫情防控方面省级及以上表彰奖 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直接授予人才称号,享受相应待遇。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

  (七)给予科技项目支持。一线人员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的,给予“一对一”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2019年 滨州市科学技术奖的,在评审过程中优先予以奖励。申报滨州市 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成果申报数量不受 名额限制。申报参评“滨州最美科技工作者”的一线人员名额单 列,适当增加医学类科技工作者比例。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科协,各县市区)

  (八)职称晋升政策予以倾斜。一线人员中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相应职称时,可放宽继续教育、基层服务经历等申报条件, 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对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视同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高级职称竞聘推荐时,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表彰奖励的,首次申报高级 职称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取得相应职称的,用人单位按规定 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对于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职称已评未聘的应优先聘任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已聘任的应在专业技术职务内优先晋升一个岗位等级。对一线护理人员,用人单位增加1年护龄。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试点单位, 在岗位聘用时予以倾斜,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的可按规定聘 用,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

  (九)落实福利保障政策待遇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 责”的原则,各级财政落实疫情防治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及 伙食补助。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 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简化流程,变 "‘事前审批"‘为“事后确认”,由一线工作人员派出单位按规定先行 发放,职能部门事后再行确认,确保第一时间发放到工作人员手 中。对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治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天200元标准发 放伙食补助费,对市内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人员,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人员派出单位,各县市区)

  (十)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对防控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 染新冠肺炎的一线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材料完整的受理后3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快速办理待遇支付,保障一线人 员及时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在疫情处置工作中因从事治疗、防控等致病、致残或殉职的一线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优先从速办 理因公伤残、因公牺牲及烈士评定等相关工作,及时落实相关抚 恤和生活补助待遇。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

  (十一)提供商业保险保障。鼓励有关保险公司结合实际, 发挥自身优势,为我市一线医护人员及我市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控 工作的医护人员赠送商业保险(涵盖因新冠病毒导致的医疗、伤 残及身故等保险责任),有条件的可以提高保险额度,拓展现有 险种的责任范围。

    (责任单位:滨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

  (十二)加大人才发现培养力度。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 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大胆破格提拔使用;对实绩突出的一 线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调任机关工作;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 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

  (十三)加大表彰奖励激励力度。对一线人员单列核定年度 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对于表现优异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奖 励,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依据奖励程序和权限结合实际 确定。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 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 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

  (十四)给予子女教育政策照顾。一线人员子女居家学习的, 根据家长意愿,由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进行学习生活指导; 需就读幼儿园的,由当地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优质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需升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学生 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参加中考的,参照军人子女优 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参加中考,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 育并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接受高 等教育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教育部门搞好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该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年底, 立功受奖人员可延长至2021年年底。)

  (十五)建立个人实绩档案。市卫生健康委及各有关医疗单 位要严格界定一线人员条件、范围及人员名单,为每人建立档案, 详细记录派出、工作表现等情况,为落实各项政策待遇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