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要求:2月20日前清除封堵障碍物,保持农村道路畅通

2020-02-19 13:55:00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2月19日讯 2月18日,为有序推进农业生产和各项乡村振兴工程的实施。经研究决定,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清除农村道路硬性封堵障碍物保障交通畅通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清除农村道路硬性封堵障碍物保障交通畅通的通知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

  当前,随着气温的回升,农业生产已从农闲逐步转入农忙时期,春耕备播、农田灌溉、造林绿化、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正在逐步展开。各类线性工程施工的黄金时节已经到来。为有序推进农业生产和各项乡村振兴工程的实施,通知如下:

  一、要保持农村道路畅通。各县市区领导小区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清理在疫情防控中采取的利用土填、挡板等硬性封堵和挖断农村道路的不当措施。2月20日前要将硬性封堵或挖断的农村道路障碍物清除,修补毁坏路面,恢复道路通行。

  二、要保持“村村通”穿村道路畅通。对于农村道路从村内穿行的,要保持穿村主路畅通。禁止封闭主线,已封闭的要在2月20日前清除。

  三、要保持农业生产道路畅通。对于已封堵或挖断的农业生产道路,要在2月20日前清除封堵,修复挖断路面。

  四、清除农村道路封堵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县市区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按期恢复。市领导小组督导专班要加大力度,督导落实。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