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邹平讯(通讯员 姜道策 石联明)为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邹平县法院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畅通信访和诉求反映渠道,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转变工作方式,变上访为下访。在实行每月3号、15号、25号院长接访的基础上,县法院在各人民法庭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实行院领导轮流到基层法庭接访制度,积极主动地倾听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和事项。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诉求渠道。为便于群众及时反映合理诉求,该院在实行院务公开的基础上,将院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的电话作为信访“热线电话”,在互联网上建立了“院长邮箱”,向社会进行公布;在院机关设立了院长意见箱,安排专人定时开启,并由院长亲自拆看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在各人民法庭显要位置设立了“意见箱”,便于基层群众反映诉求和信访事项。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司法行为。该院要求无论是是审判执行案件,还是接待当事人,都要严格规范运作,坚决防止因为不规范而导致信访问题的发生。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办案法官的庭审能力、适用法律能力、调解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能力,努力把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把绝大多数民商事案件办成“和谐案”。 该院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要求对待当事人要主动热情、换位思考,力戒推诿应付、态度冷漠。通过规范高效的司法活动,切实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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