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年一至六月份发放的法制宣传材料
山东新闻网邹平讯(通讯员 刘兆刚)码头镇司法所立足于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实际,呈请领导同意,在每月5号的“三日活动”中,增加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通过让包村干部发放宣讲“普法宣传明白纸”的形式,指导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有效地提高了村两委干部的民主决策水平和依法治村的法律意识。
在码头镇的78个村中,每月的5号,是雷打不动的“党员活动日”、“村民代表议政日”和“矛盾纠纷排查日”,(简称为 “三日活动”)。在5号这一天上午的9点至11点期间,各村的党员和村民代表都要参加本村的民主议事,在市场经济“时间就是金钱”的观念下,组织起党员和村民代表们开会相当的不容易,有鉴于此,码头镇司法所呈请领导同意,在每月5号的“三日活动”中,增加了村民学法的内容,从而使镇上的普法活动由每年的2次增加到了现在的12次。三日活动前,司法行政干警们都要事先印制好专门的法制宣传明白纸,配合“五五”普法书籍和《人民调解》、《中国司法》以及《山东法制报》,通过包村干部发放到村组。这样一来,码头的“三日活动”就固定了几项具体的内容,一是上月份财务账目的公开;二是派出所刑事治安案件的情况通报;三是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明白纸;四是党员电教的相关知识;五是民主议定村组的大小事务。通过对于《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植树造林的相关法律问题》和《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几点常识》的法制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司法所的普法宣传,使大多数人民群众心中都树立起了“信法不信访”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了“合法不合法问问148”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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