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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254家药店签订奥运药品安全责任书

2008-4-23 8:37:59 来源: 山东新闻网滨州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邹平讯(通讯员 张超)为确保奥运期间药品安全,近日,邹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254家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奥运药品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为药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二是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的购、销、存等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三是药品经营企业对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要严格对照2007《兴奋剂目录》及国家局提供的含兴奋剂复方制剂品种目录清单逐一进行排查,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并自2008年5月1日起,凡2007年10月1日后出厂(含进口)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且未标注“运动员慎用”的,不得销售。

 

责任编辑 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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