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站附近的职介所

招牌被涂抹,业务仍开展
山东新闻网滨城讯(本站记者)细心的市民可能注意到了,渤海五路车站附近职业中介机构招牌上的“招工”、“职业”、“就业”等字眼被蓝色油漆抹去了。这是日前滨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就业处及滨城区公安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取缔“黑职介机构”时取得的“初步成果”。
“黑职介机构”仍在营业
招牌被涂改后的“黑职介机构”真的就此退出职介市场了吗?3月21日,记者以求职为名到这些“职介机构”进行了暗访。在“滨州××招工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需交纳50元钱,在为期一年的时间内,他们都会为求职者提供招聘信息及推荐工作,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跑业务、推销牛奶、送啤酒等“热门工作”,并表示“如不满意,可以调换”。
正在记者犹豫不决时,一疑似“托”的中年男子走进“招工办公室”欲寻求一份开车的工作,工作人员为其详细登记了求职信息,“车型8米半挂”、“月薪1200元”、“工作地点市内”等,求职者提出了这样的具体要求,直到记者离开“招工办公室”也并未见到该男子离去及交纳中介费。
记者注意到“招工办公室”内除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外,职业中介机构行政许可等证件一概缺失。记者仔细观察发现,其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滨城区××家政服务中心,证件有效期为2001年6月20日到2005年6月20日,也就是说该“招工办公室”自2005年6月20日至今近3年中,经营“家政服务”也是无证营业。
设立职介机构有法可依
根据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经许可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渤海五路的多家“职介机构”既没有办理行政许可也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同时也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属于“黑职介机构”。“黑职介机构”的存在扰乱了城区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这些没有资质、监管缺位的“职介机构”可信度不高,求职者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多部门联合“出拳”,会令“黑职介机构”从此“寿终正寝”吗?
联合执法后的部门声音
针对这次多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记者分别采访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滨城区工商局负责人表示,“‘黑职介机构’登记的并不是‘职介机构’而是‘家政服务’之类,对于无证经营的要求其办理营业执照”,同时表示,“这次行动主要是配合劳动局”。
市就业处崔姓负责人表示,“已经责令他们(黑职介机构)关门,并依法办理相关证件。”
市劳动监察大队刘科长告诉记者,“我们已经责令‘黑职介’限期整顿,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将依法取缔。”记者追问“限期多久”,刘科长称“限期仍未确定”。“由于牵扯几个部门,很多事情还没有处理好,不过我们几个部门已经形成了规范整顿职业中介机构的共识。”
规范整顿职业中介市场,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众多执法部门联合重拳出击,或许城区职业机构有望告别“黑色时代”。
责任编辑 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