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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伤残退伍兵被“拖欠工资”的投诉调查

2008-3-12 8:41:04 来源: 山东新闻网滨州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惠民讯(记者 郭涛 张滨)3月9日,惠民县俎女士向本网投诉,“我弟弟是一名二等乙级伤残退伍兵,2004年被安置在一个工厂上了两年班,就下岗失业在家,单位至今还欠他5000多元钱,自己还每年交养老保险,这些年来自己的药费也没地方报,请问象他这种情况啥时间(有关部门)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

   据俎女士介绍,2004年其弟弟因伤残(二级一等)退伍复员,被县民政局安排在惠民机械工程材料长(原钢厂)上班,直到2006年被厂里以效益不佳为由劝说下岗,至今单位仍拖欠其弟弟5000多元工资,“厂里只是给开了个条子,没有承诺还款期限”。自2006年下岗以后,每年的养老保险都有自己交纳,“钱都是我给他拿的,今年由于家里负担过重我也没能力为他交了。”俎女士说。在俎女士弟弟的一再要求下,有关部门为他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并在2007年11月份领到了900元低保金。长期以来,俎女士弟弟的医疗费都是有自己支付,俎女士告诉记者,“像我兄弟这种情况,按规定应该是实报实销。”目前,俎女士弟弟在惠民李庄开了间副食店。

   另据俎女士介绍,其弟弟伤残证、下岗证、失业证齐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在每年可以领到7000多元伤残补助金,“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我弟弟解决厂里拖欠的工资问题,缴纳养老保险并能为他报销医疗费。”俎女士说出了其弟弟的要求。

   针对俎女士投诉的这种情况,记者咨询了惠民县民政局优抚科,接电话的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伤残复员军人已经可以领到每月150元的低保金及国家规定的7080元伤残补助金,报销医疗费的问题,相关政策正在制定当中,近期会有结果。但是关于工资及养老保险交纳问题不在民政局的负责范围之内,该伤残复员军人可以向经贸局和劳动局咨询。
 

 

责任编辑 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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