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惠民讯(通讯员 李伟刚 )如今,成品油市场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和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成品油销售价格徘徊不定,持续低迷,给一些不法商贩带来了“投机”的机遇,冒充品牌加油站从中渔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冒充品牌加油站的投诉案例有所增加,并且都未经品牌加油站授权,也未与此签订过任何联营、连锁协议,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损坏了品牌加油站的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工商部门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到品牌加油站加油时,请您看清加油站沿口的颜色、图案、文字是否与该品牌加油站一致,并且注意观察站内员工服装是否统一,有无该品牌加油站标志,营业厅内是否明码标价, 如果闻到类似重油一样刺鼻的异味,原油质量肯定不能保证等。同时,一定要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作为出现问题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
责任编辑 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