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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纪委案件审理工作严把“六关”办铁案

2007-8-10 10:01:50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惠民汛(记者 曹景鲁 通讯员 刘有岩)今年以来,惠民县纪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原则,认真搞好“四对照”,严格审查把“六关”,主动协调,注重效果,确保了案审工作质量。

    “四对照”即:在审理案件时,注意把处分决定与调查报告相对照,认定的事实与证据相对照,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相对照,证据与本人意见相对照。

      把“六关”即:一是把好“事实关”,审查错误事实是否清楚。案卷中认定的错误事实所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后果叙述是否真实、具体、准确,事实情节和有关人员责任是否清楚,认定的错误事实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二是把好“证据关”,审查证据是否确凿,证人证言是否前后一致,犯错误人交待、申辩的真实程度如何。三是把好“定性关”,审查定性是否准确,对案件性质定的准确,就能做出正确的结论,使案件得到正确的处理。四是把好“程序关”,为了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他们在审理中特别注意对处分违纪者的程序是否按照党纪、政纪等有关条规、规定办理。五是把好“量纪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基础上,看是否按照党纪政纪条规、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恰当的处理,既不过头,又不姑息迁就。六是把好“法纪关”,对案件的定性及处理意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党内或行政法规的规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恰当,发现适用法律法规不恰当的,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

    今年以来,通过对事实证据及办案程序的严格审查把关,全县所审所有案件无一例申诉案件,确保了案审工作质量,把案件办成了铁案,防止错案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地保障。实习编辑: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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