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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河务局为两节期间廉政建设立“规矩”

2007-12-28 9:28:40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惠民讯(记者 曹景鲁 通讯员 刘兆江)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执政的方针,惠民河务局向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过一个文明、清廉、和谐的节日。

    该局通知要求,一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准搞相互走访和拜年等活动;二是不准借庆祝节日之名,用公款互赠礼品,互相宴请,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的影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券;三是不准基层单位借拜年名义到县局或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坚决反对各种封建迷信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五是加强对公车的管理,任何人不准因私事动用公车;六是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七是严禁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必须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通知强调,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管理、严格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县局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慰问,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让每一名职工、每一个家庭都高高兴兴过好新年。

   实习编辑: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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