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法院实行院领导接访公开化、制度化
山东新闻网邹平讯(记者 曹景鲁 通讯员 姜道策)12月4日,山东省邹平县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实行院领导公开接访制度,院长接待日由以前的每月15日改为每月15日、25日两天。这是该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便利广大群众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院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又一举措。
院领导公开接访制规定每月的15日、25日为院领导接访日(如遇节假日即顺延),由院长和分管的院领导在专门设置的院长接访室轮流参与接访,亲自审查处理当事人的各种信访事项。所接访的案件能现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由信访室整理记录好接访事项后,由接访院长全程督办,要求有关责任人员限期解决,并将结果反馈回信访室,再由信访室汇总后汇报给院长并向当事人及时答复。通过院长亲自接访,有利于及时协调解决一些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也便于发现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更好地规范司法行为。
近年来,为解决信访顽症,该院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抓实抓好,并将其作为考核各庭室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该院还规定信访接待人员在接访中要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放在第一位,把以情感化来访者作为做好思想工作的基本方法,认真听取、记录来访者的申诉,及时答复或转办,以文明公正的执法者形象让信访人员感受到温暖与正义,把人文关怀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始终,使信访接待工作成为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实习编辑:刘沙